1、入馆参观请自觉接受红河县博物馆安检人员的检查,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馆参观。
2、请自觉排队,有序通过安检。安检时请勿佩戴帽子、口罩、墨镜,安检人员有权使用手持式安检仪对入馆参观者进行检查。
3、易燃易爆物品:如雷管、炸药、鞭炮、酒精饮料等严禁携带入馆。安检人员有权收缴危险违禁物品并移送相关人员至公安机关接受处理。
4、请主动配合安检。水、饮料等各类液体、宠物、各类管制刀具、危险品及打火机、光盘、自拍杆、三翼架及摄像机、闪光灯拍照等物品不得带入馆内。如有不服从安检人员管理的,安检人员有权拒绝其入馆。
5、通过安检后,物品安全由本人负责,如有遗忘须凭本人有效证件并例举三种以上特征,经登记后方可取回。